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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睢宁县第五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日期:2025/8/8 17:07:14 阅读:41次 分享:关于《睢宁县第五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睢宁县第五小学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睢宁县云河北,乐园路西,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乐园路,南至云河,西至中中南樾府小区,北至紫薇公馆西区。调查地块占地面积29336.08㎡(约44.00亩),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7.97088°,纬度33.91375°,调查地块历史上是村庄和农田。调查地块现状为睢宁县第五小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睢宁县实验小学第二分校(仝场校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324201600005)以及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睢宁县第五小学地块边界情况说明》,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地块按第一类用地进行调查工作。 2025年7月,山东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到主要成果如下: (1)资料收集:本次调查通过2005年~2024年的历史影像图得知,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主要为村庄和农田,未存在过工业企业。 (2)现场踏勘:2025年7月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内现状为睢宁县第五小学。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土壤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 现场踏勘期间,按40m×40m采集土壤表层样品,并采用快速检测设备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品进行了半定量测定,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含量和PID检测结果均没有异常。快速检测结果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参考值),其中铬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是村庄和农田,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河流、农田、木材市场和睢宁县化肥厂等,调查地块周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经调查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工作可确定,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确潜在的污染源,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中小学用地开发利用。 |